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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公开招聘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简章返回公招列表 >>

2022-05-19

因工作需要,报局党委批准同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职工食堂工作人员1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规范运行,严密组织,始终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严明纪律,强化监管,不断提高招聘公信力。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年龄为50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职工食堂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519日—5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扬州市邗江区公道镇人民西路5号),联系人:徐洪兵,联系电话:051487391341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区水利局网站www.hj.gov.cn/slj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面试

应聘人员需凭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会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待遇,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2500元左右(含医疗、养老保险)。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试用期考核工作由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招聘简章由邗江区水利局湖区堤防涵闸管理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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